Wednesday, April 19, 2006

卢诚国现象

格拉娜再也国会议员卢诚国在2006年4月13日,出席了在格拉娜再也巫统区部办公室进行的交流会。这个交流会是为了解决该区部巫统青年团,向卢诚国发出最后通牒的事件。次日,卢在其办事处的记者会中指出:

• 交流会在和谐的气氛下进行,符合成员党之间互相尊重与团结的国阵精神;
• 非常感谢格拉娜再也巫统区部主席莫哈末泰益,因为他对于该课题拥有足够的敏感性,并成功地加以解决;
• 为了避免某些人士混水摸鱼,他不会再重提这项课题。

马华/马青一旦受到巫统/巫青的公然‘教训’, 不论对方是如何的无理取闹或‘撒野’(翁诗杰语),最后总是关在房间里‘解决’。之后,还得感恩戴德地向巫统领袖致谢一番,并慎重宣布以后‘不再重提此事’。

相信公众更有兴趣知道的,不是当天的交流会符合不符合国阵精神,而是50位莽汉夜闯卢诚国办事处,向他发出‘最后通牒’,限期要他答复或者面对巫青团的‘行动’,这种拒绝听取任何解释的‘撒野’行为,符合不符合国阵精神?他是否批评了对方?对方是否认错了?

当然公众可能也想知道,卢诚国在赞扬莫哈未泰益“对于该课题拥有足够的敏感性”,是否意味着承认自己对有关课题缺乏敏感性?他是否已经同意他建议政府成立宗教发展局,仿效回教发展局(Jakim)处理其他宗教事务,已经伤害了马来人的感受,因为这么做将会削弱回教作为国教的地位?他是不是为此向巫青团道歉了?

更加重要的是,也是马青国民服务局主任的卢诚国是否已经改变了他于3月15日在国会就有关我国历史课本课程纲要‘不平衡’、穆斯林宗教祈祷指南和非穆斯林宗教场所面对的问题等的看法?并已经答应
对方,以后不再谈论这些所谓‘敏感’的课题?

无论如何,人们可以怀疑,这种关起门来‘解决’问题的‘黑箱作业’方式,完全是为了不让巫统巫青‘盛气凌人’的‘霸道’和马华马青‘委曲求全’的‘丑态’爆光,以维持自欺欺人的所谓‘国阵精神’!

巫青团这类粗暴行为,以前曾经用来对付反对党或华团,现在甚至用来对付国阵成员党。这说明巫青团已经肆无忌惮地采取最更具侵犯性和极端的策略,以推行它的‘马来人议程’,建立它的‘民族英雄’的形象。现在,只要有人敢于涉及宗教或任何他们认为‘敏感’或所谓损害到‘马来人的感受’或‘尊严’的课题,他们就会全力反击。

这种趋势令人怀疑,巫青团的脑子里,是不是早已塞满马来人特权、马来人主权、回教国家、国教、及被认为‘敏感’的其他课题;再也容纳不下人权、民族平等、宗教信仰自由,和自由、民主与公正等普世价值。

巫青团动不动就以马来人的代表自居,其实它那一套诉诸种族和宗教的狭隘思想,和许多进步和开明马来人的看法是格格不入的。《当今大马》一些马来读者的意见,可见一斑。

署名苏菲(Sufi)的读者认为,这事件证明了巫统的傲慢与种族主义。他反问道:如果国会不是国会议员为人民利益发言的地方,那么,什么地方才是呢?他补充道:否定的态度和害怕自己的影子,已经成为马来西亚的敌人。

苏菲安苏格尔(Shufiyan Shukur)则批评自己的民族,说其族人时常骄傲地以为,是其族人建立这个国家的。他坦言:“让我告诉他们,其他民族也曾经为这个国家流血牺牲。”

阿利宾(Ariffin)则敏锐地指出,他看到一小撮年轻的政客,正在利用宗教和历史课题,以达到往上爬的目的。他揭露道:“他们要的就是像卢诚国所提出的课题这样的机会,他们将会加以夸大,并作为武器以显示他们的所谓‘领导(才能)’,使他们出名,过后等着他们的就是金矿。”

最后,卢诚国似乎已经不幸为莱丹(Ringtan)所言中,即由于不敢坚持本身的立场,而效仿其他高层党领袖,收回他的看法。看来马华这种不敢坚持真理的妥协政治,早已为读者所看透。无以名之,姑且称它为卢诚国现象吧!

卖鸡也关乎国家安全

2006年4月10日,是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注册案上诉的开审日。当天一早,我们就赶往布特拉再也上诉庭听审,以示支持该党持续了8年的要求结社自由之战。促使我们出席听审的另一原因,是这几天我们屡屡收到该党的提醒电邮和电话,显示了该党办事的真诚和责任感。

社会主义党十分清楚,在马来西亚的法庭上,和内政部长打官司要取得胜利是十分困难的。正如在开审前夕,该党在文告上所指出的:“马来西亚社会主义党要打赢这场官司是不容易的,因为一切(决定)最终都是政治的决定。然而,我们开展每场斗争,目的都是为了取胜,而不是想要失败。我们将继续斗争,并在过程中不断暴露我们的敌人和他们这些懦夫的各项伎俩。明天在我党短暂的历史中,将是一个重要的时刻。”

当天的气氛,整体而言可说是热烈、团结和乐观的。数百名社会主义党的党员和支持者,有秩序地集合在‘公正大厦’(Palace of Justice)的石阶上,一面等待审判的进展和结果,一面倾听负责人宣读来自国内外的支持电邮,不断传来掌声和笑声,生气勃勃。

另一方面,审讯的进展看来也非常有利于社会主义党。一开庭,以作风大胆著称的Gopal Sri Ram 法官为首的三司(另两位法官为Mohd Ghazali Mohd Yusoff及 Hashim Yusoff )就谕令政府高级辩护律师 Marry Lim提出具体理由,说明当局为什么以固定政策和治安理由来拒绝社会主义党注册的申请。

Gopal 调侃道:“固定政策正如规定只准有6棵红毛丹树(比喻政党),而每株必须有7个分枝(比喻支部)。”他指出,政府固定政策的思维方式使它在酌情处理问题时失去灵活性,成为桎梏。

对危害治安的理由,他则认为必须出示具体证据,证明它如何危害到国家治安。他比喻说:“(也许)卖鸡也会危害国家安全…… 天晓得!因此,必须出示具体证据,否则就是没有证据。”

到了4月12日,由于法官保留判词,社会主义党的党员和支持者一度乐观的情绪蒙上了阴影。当天政府辩护律师,Marry Lim对安全理由和一个全国性政党必须有来自7州的代表的固定政策提出了她的辩护。对第一个问题,她说内政部长拥有警方提供的情报,但不为法官所接受。法官指出,由于内政部长未揭露任何情报,以国家安全理由来拒绝社会主义党的注册是不能成立的。

对一个全国性政党必须有来自7州的代表这问题,政府辩护律师指出尽管注册官发出多次的指示,但该党并没有满足这项要求。对此,社会主义党辩护律师Thommy Thomas 以公民结社的宪赋权利,及有关规定并没有法律的根据等加以反驳,指它是一项不合理、未酌情处理及违宪的规定。

如果三司仍旧坚持两天前的见解,即固定政策会成为酌情处理问题灵活性的桎梏,那么,顺理成章的是发出庭令,指示注册官让社会主义党获得被延误了8年的注册。让人纳闷的是,三司却决定保留判词。难怪社会主义党的文告会指出:现在案件胜败都有可能。问题是司法将投结社自由的宪赋权利和自然公正法一票,还是投技术性和行政要求一票?

在4月10日当天,我向社会主义党的负责人指出,来自7州的代表并不难解决,为什么不满足注册官这项要求呢?他们给我的答案是,他们已经满足了有关要求。现在看来,他们可能并没有这样做。

危害国家安全的理由被法庭拒绝了,如果这次是败在技术性和行政性要求的理由上,实在是太可惜了!当然我们也可以持稍微乐观一点的态度,相信三司既然有勇气推翻安全的理由,照理不应“虎头蛇尾”,以一项技术性理由来判社会主义党败诉。

但若犬儒一点,我们也可以说,“虎头蛇尾”也许正是政治判决的需要。何况社会主义党不是早已认定:“要打赢这场官司是不容易的,因为一切(决定)最终都是政治的决定”吗?

Tuesday, April 04, 2006

开场白

在董校风波期间,笔者在东方日报《亦彼亦此》的专栏上,连续发表了四篇评论文章。结果有人叫好,有人则把我和杨白杨等六位评论作者贬为“红卫兵”,一棍子打死。其实,这些只敢躲在黑暗角落放冷箭的人,不论他们如何伪装或标榜自己,就是教人瞧不起!

他们称王称霸,除了官方的黑名单之外,还列了本身的黑名单,对一些异议者进行打压和报复。有时封杀他们的文章还不够,连他们的新闻、照片、甚至姓名都一概不准见报。这些行径,和当年中国文革时期四人帮的跋扈,恐怕不遑多让。

记得当年笔者出版逻辑入门小册子《白马非马》时,刘锡通和胡兴荣曾热心地为该书写了评介。由于黑名单的缘故,竟祸延两位作者,有关评介只好转交其他报章刊登。最新的例子则是在报导《华教春雷林晃升》新书推介礼时,作者甄供的名字竟然消失了!

想不到列别人黑名单的,最后自己也上了别人的黑名单。528报变过后,90名评论作者就决定停止供稿给四家主流媒体。此举不但为评论界争回一口气,对于称王称霸者来说,也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虽然失去了一些发表文章的空间,却激励大家往网际网络和出版等方面发展。

《自由媒体》、《当今大马》和《独立新闻在线》的先后创建和开拓,东方日报《名家》版和《东方大讲堂》的脱颖而出,文运、朝花、隧人氏、21世纪和东方等出版社的艰苦经营,就是最好的说明。最近, 一些有良知的媒体工作者, 在主流电子媒体的努力和表现, 也令人耳目一新。

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国阵政权的恶法和对新闻自由的压制,乃是言论自由的主要敌人。根据不完全的统计,目前共有16位华文作者,被当局禁止在平面媒体写作,最新的一位受害者可能就是笔者。

在我国报章写专栏,除了必须自我约束,主编按总编辑,总编辑按“太上编辑”(说不准是来自国安部或首相署的官员、还是有关政党的头头)的指示把关,年底更换出版准证时自动把尺度紧束之外,只要稍有“差错”(当然是按当权者的标准),一封警告信、一个电话、甚至一个暗示,就足以令你完蛋!这个“你”可以是作者、编辑或总编辑。一家报社,一年若接到三封警告信,就必须解释,出版准证为何不应该被吊销?

开一个栏不容易,写一个栏更辛苦,可是有关当局(报馆?国安部?首相署?)要关一个栏,则只是一通电话的事!那天我接到电话,大意是我的栏不能写了,这是“上头”的指示。我问有没有白纸黑字,答案是没有。我问“上头”到底是谁,答案是请我直接联络总编辑。总编辑作了不少解释,我还是弄不清楚谁是“上头”。在我国,许多事是可以做, 但不可以说的。有时候,明知道是谁做的,却不可以透露。总之,《亦彼亦此》就这样不清不楚地被关掉了。

我在想,如果有人要我列出我国较为活耀和具影响力的华文评论作者,恐怕50位都列不出来。现在居然有16位被禁止写作,评论界的人才怎么可能不凋零呢?这种状态,无论如何是不能让它继续下去的。

个人认为,我国宪法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当然包括写作和发表文章的自由。无论是国安部还是首相署,相信都无权下令关掉任何评论作者的专栏。如果它们不断滥权压制评论作者,媒体和人权组织是否应该站出来,维护他们的写作权利?

当然受害的评论作者首先必须挺身而出,准备和迫害者抗争。报馆方面,也必须为它们的作者,据理力争,而不是轻易地牲牺、甚至出卖他们的权利。以无可奈何为藉口,一接到警告、指示甚至暗示,就无原则地加以配合,一通电话就把有关作者打发掉,只会使有关方面滥权的现象更为猖獗,使评论作者失去任何保障,人人自危!如果有任何方面愿意为这16位作者打抱不平,包括采取法律行动,本人准备给予配合。

最后,感谢迪澎君邀我把专栏移到《独立新闻在线》。为了显示它的延续性和差别,栏名就由《亦彼亦此》改为《知已知彼》,既不改变初衷,也一以贯之。谨以此文作为本栏的开场白。(1/4/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