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June 06, 2006

胡亚桥应有法治精神

最近较忙,所以不能及时回应国安部副部长,胡亚桥对我的指责。由于它涉及撰稿人写作与发表作品的自由,现在给以回应看来还是必要的。希望胡副部长有勇气面对问题。

首先,让我引述一下《独立新闻在线》5月4日的有关报导:“…李万千昨天在‘反操纵媒体黑手行动’向国安部提呈备忘录时促(请)国安部澄清是否曾指示《东方日报》关闭其专栏,国安部副部长胡亚桥认为,这是无根无据的指责,因此根本无需澄清。”

其实,笔者在本栏的“开埸白”中已经交代过,我在《东方日报》《名家》版的专栏被关闭时,该报总编辑只声称这是“上头”的指示,却拒绝说明“上头”是谁或属于那一个部门。

因此,虽然我的专栏被关闭是铁一般的事实,但却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或官员需要对此负责。我若“指责”谁或那一个部门关闭我的专栏,就会变成如胡副部长所说的“无根无据”!因此,我只能促请国安部澄清是否曾指示《东方日报》关闭我的专栏。

个人认为,胡亚桥最缺乏诚意的地方,就是明知我“无根无据”,无法“指责”任何方面,才促请国安部协助澄清事情的真相;可是,他却偏偏以此“莫须有”的罪名,来作为拒绝澄清的借口。

如果国安部和胡亚桥做事都是光明磊落、有根有据的,那么只要查一查档案,就可以对我的要求,做出明确的澄清:有指示就说有,没有指示就说没有,就是如此简单而己。为什么这么为难呢?莫非是不留痕迹地“指示”了,不想认账。说有指示吗,证据何在?说没有指示吗,当事人的专栏确实是给关了。

必须郑重声明,我也是支持光明磊落、有根有据办事的。套一句政治术语,就是主张法治,反对人治。为了贯彻法治精神,我还曾经“天真地”要求有关方面给我一张“白纸黑字”的信件,说明到底是那一个“上头”下令关闭我的专栏,侵犯我言论自由(指写作与发表的自由)的宪赋权利,让我有个抗争的对象。

可是,对方却告诉我,“上头”要关闭一个平面媒体的专栏,是有很多办法的,无需给什么“白纸黑字”的指示。当然我们都清楚,胡副部长就更不必说了,只要延迟更新你的出版准证,挂个电话或给个暗示什么的,当事人也就知道要怎么做了。

与当局打过交道的人一定知道,许多事是只可以做,不可以说;明明做了也死不认账。万一有人不识时务,妄想加以追究,就会成为“无根无据”的“指责”,根本连澄清都不需要!胡亚桥搞的正是这种把戏!

即使有知情者愿意做个人情,把“机密”偷偷地透露给受害人,让他不致于死的不明不白,那也只是一种“爱莫能助”的友善表态。知道了“机密”,却碍于“人情”不便公开加以揭露,有时就会像哑子吃黄连一样,有苦说不出!

例如我曾说过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约有16人被禁止在平面媒体写稿。可是,维护媒体独立撰稿人联盟在它的备忘录中只列出杨百杨、李万千、庄迪澎、杨凯斌、陈美萍、李书祯、吴仲顺与黄进发等8 人, 因政治力量干预而被禁止在《东方日报》撰稿。就算加上早几年被关掉专栏的蔡添强、Rustam Sani 及 Amir Mhd. 等人,那里有16人?原来还有一份黑名单,其中的“受害人”碍于职业的关系,暂时还不想曝光。

如果胡亚桥副部长,愿意为维护上述各撰稿人的写作与发表作品的自由尽一点力量的话,他就应该负责任地在请示了首相之后,加以澄清,国安部或者首相署是否曾经指示各有关报章,禁止刊登上述各撰稿人的文章。如果国安部和首相署尊重联邦宪法赋予这些撰稿人的言论自由,那么它们就有必要向有关报章发出明确指示,表明国安部和首相署并不反对各有关报章发表这些撰稿人的文章。

这是最能澄清事实真相,也最符合法治精神的作法。如果不是说一套,做一套;举手之劳就可以功德无能,胡副部长何乐而不为?如果需要,杨白杨(你的老同学杨文波)和我都愿意和你见面,为撰稿人的言论自由尽一点力量。谨此恭候佳音。(1/6/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