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3, 2007

阿米尔与马共的故事

阿米尔莫哈末(Amir Mohammad)所拍摄的两部记录片 - 《最后的共产党员》和《村民,你好吗?》- 连续被当局禁映,既无意间奉红了他,也引起各界对马共课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些发展,相信并不他和当局所预期的,真是“世事难料”啊!

从《东方日报》记者陈富雄对阿米尔的访问(参阅2007年3月15日《名人部落》),可以知道后者的一些心路历程。七年前(他现在35岁),他取得了律师的学位,也尝试考取执业证书,但仅仅两个月,就无法忍受“好像回到初中一的那种感觉”。为了“好玩”,他竟拍起电影来了。

受访时,他承认拍记录片连剧本都没有,只希望遭遇的变数能给他自已带来“惊喜”,同时也点燃别人的思想“火花”。这一次,他拍《最后的共产党员》的动机也十分单纯。他说:“没有人叫我去拍它,不是为了钱,也不是对共产主义有兴趣,或是要成为历史学家,只是为了填补青少年一些无知的空白,想知道的更多一点而已。” 单纯的动机,使他毫无顾忌地直闯马共课题这长期的“禁区”。

他毫不隐瞒自己对政治没有好感。他说宁愿去挖掘德士的课题,也不会投身政治。因此,他根本没有想过要“美化”(或“丑化”)马共。对“政客”,他更是不客气地给予批判。他比喻道:“一个国家只以政客来代表,麻烦可就大了。你想像一下,美国人全都是布什的话…。”

连续两部有关马共的记录片被禁映,使他感到“自己是被逐者”,也许有些失落。但他并不後悔自已是第一个站出来拍马共故事的本地人。他反问道:“当英国广播公司和澳洲电视台掌镜拍马共(的故事)时,我们没有抗议;但当本地人挺身出来拍时,却有反对的声音。”他显然不认同这种“妄自菲薄”的情意结。

他坦率、自我但不唱高调。例如他说当年他流学外国,理由只是为了要离开我国,念法律则是因为它较容易读;现在没有想要移民,只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太棒了!他不好为人师,更拒绝“我是为群众做事”之类的“谎言”。他说他不喜欢写作,写专栏只是因为喜欢“写完了”的成就感。作为艺人,他除了具有感性情怀之外,也有一颗清醒的理性头脑。他对当局7点禁映理由的14点反驳,可资证明。

当局禁映的7点理由可概括为:

1. 影片主题似乎是把马共的斗争描绘成神圣及值得赞颂的。
2. 马来西亚政府对马共不公平,因为没有珍惜他们的斗争。
3. 只讲述马共的立场和斗争目标,俾社会同情及珍惜他们的贡献。
4. 批评马来西亚政府没有像泰国政府一样提供土地、房屋和基本设施给前马共成员以维持他们的生计;批评政府,君主立宪制和马来人。
5. 争议前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导致《华玲和谈》的失败,其实是马共拒绝放下武器。
6. 把前马共成员的斗争和反英殖民主义的马来英雄们(如Datu’ Bahaman, Mat Kilau, Tok Gajah, Dato’Maharaja Lela, Tok Janggut 等)并列,歪曲历史事实。
7. 因为此片的事实正确(注:原文如此)故不适合公众观看。此外,对马共的前受害民众及保安人员而言,也将引起他们的痛苦记忆和敏感性。

正如我国历史教授谢文庆博士的研究成果所显示的,我国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前副首相敦依斯迈医生及另一副首相敦嘉化巴巴,都曾经在他们的回忆录或著作中,公开承认马共和其他左翼力量在争取我国的独立斗争中,曾经作出他们的贡献。

因此,承认马共在抗日、反英和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中作出贡献,是符合历史事实和公允的。基于同样的理由,把前马共成员的斗争和反英殖民主义的各有关马来英雄并列,也并不过分。此外,东姑导致《华玲和谈》的失败也早有定评,因为东姑在英帝的指使下要求马共“投降”,毕竟是历史的事实。同样的,泰国政府比我国政府更加善待在《合艾协定》下放下武器的前马共成员,也是我国政府无法加以否认的事实。

在战争期间,双方各有伤亡,也是无可避免的。若要追究,首先应该追究的应该是和谈为什么会失败的历史责任。时至今日,既然已经实现和平多年,既然早已化敌为友,就不应该再片面和单方面地强调历史的“痛苦记忆”和“敏感性”,以达到煽动对抗情绪或要胁对方的目的,这样做是不符合和平协定的内容和精神的,不可不察,也不应该重复地、不负责任地使用这一招。

在以上的大背景下,细看阿米尔从治安、影片级别、客观采访、官方诠释、警告字幕、国际影展、宏愿原则、人民的成熟度、签署承诺书、冷战结束、多元观点和尊重异议者的权利等方面所提出的14项有关《村民,你好吗?》禁令应该解除的理由,除了显示出作为律师严密的逻辑性之外,还很幽默和具讽刺性,值得详读:

1. 禁映的理由全属对历史的诠释有异于官方的论述,而未涉及治安问题,给予警告或裁剪就够了。历史的诠释不是一成不变的,近50年来对汉都亚(Hang Tuah)和汉惹霸(Hang Jebat)诠释上的争议不休,就是一个例子。
2. 如果此片不适合社会大众观赏,可如处理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一样,限制性放映(tayangan terhad)。
3. 当局分不清很基本的一点,即“影片所讲的”和“片中受采访者所讲的”两者之间的区别。本片导演只是客观摄制,不加旁白,让观众(对受访者的见解)作本身的判断。
4. 由于政治的因素,此记录片可列为18PA级,以供满18岁的成年人观看,因为他们已通过国家教育制度,熟知有关问题的官方诠释。
5. 本片放映前,可打警告字幕如:“马来西亚政府的警告:禁止共产主义思想,不许模仿此片中危险的意识形态!”有关字幕可加霓虹灯的闪烁效果,末端的感叹号一个若不够,可加至五个或十个。
6. 看过反共宣传片Jungle Green Khaki Brown 的人可以看此片,他们不可能受到片中老人对话的影响。
7. 本片曾在柏林国际电影节首映。地点就在柏林倒塌的围墙附近,近千名柏林人民观看此片,尽管他们也经历过东西方冷战的祸害,但并没有观众抗议、晕倒或发狂。
8. 禁映此片有违2020宏愿所推崇的一些原则,如“自由的精神”、“成熟的民主社会”、“进步”及“互相忍让与开明的社会”等。
9. 本片极可能和《最后的共产党员》一样,将获准在新加坡上映。同样经历过紧急状态的新加坡人民比我国人民更加成熟,我们不会觉得难堪吗?
10. 可以要求想看此片的人,和大学生、讲师和公务员一样,先签署“承诺书”(Akujanji),保证即使在睡梦中,也不实践共产主义思想。
11. 近10年来,与共产党比较,有更多的人受到飙车族(Mat Rempit)的危害,但却有3部有关飙车族的影片在全国放映。为什么不尊重飙车受害者的感受?
12. 早在1989年冷战已经结束,我国已经和中国、古巴等共产国家建立非常良好的关系。共产主义的课题还有什么禁忌可言呢?
13. 今年我国将庆祝实行民主制度50周年。在民主国家里应允许多元观点的存在,否则,就无异於一些共产国家和神权国家了。
14. 去年当《最后的共产党员》被禁映时,有数十篇评论出现,我们可以认定这群人是想看被禁映的两部记录片,正像有人选择要看Remp-It 2 一样。

看来阿米尔的14项反驳,已经暴露了官方的话语霸权和诠释霸权。作为艺人,他在追求“自我”充实和给别人带来“惊喜”的过程中,无意间已经对官方霸权和独断进行了“颠覆”,打破了拍摄、关注和讨论马共课题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官方的“马共暴徒”形象,开始逐渐为民间的“抗日反英斗士”形象所取代。越来越多的人会像阿米尔一样,开始亲切友善地问候马共成员:“Apa khabar Orang Kampung?”(16/3/2007)

Friday, March 09, 2007

恶狼摇身变外婆

最极端的政客,在大选前也会以最“开明”的姿态出现,以骗取选票。最突出的例子,是发生在1999年第10 届大选前,由于受到“烈火莫熄”运动的冲击,国阵选情吃紧。于是对2000 余华团提出的“大选诉求”,在替阵全力支持的压力下,被迫“原则上赞同”。但大选胜利后,不但不遵守承诺,还反过来“秋后算账”,政治伦理荡然无存。

2007年3月2日星洲日报以4版专辑,图文并茂地发表该报记者对教育部长希山慕丁的独家专访,也是“恶狼摇身变外婆”的另一大选前杰作。一位曾举剑誓言捍卫“马来主权”的种族极端分子,忽然间扬言准备与要炸掉他的华裔朋友住家的回教极端分子“拼到底”,改变的也太快了!

这类戏剧性的表演,把它当成大话、空话来听好了。大家不要忘记,当年恫言要烧掉雪华堂的,并不是什么“回教极端分子”,而恰巧是希山所领导的巫青团,当时他并没有站出捍卫雪华堂啊!在专访中,他满口“真诚”,发表了许多看似“开明”的见解,但只要仔细地加以推敲,或稍与政府的教育政策及最新发表的“2006-2010年教育发展大蓝图”(以下简称“大蓝图”)对照一下,就可以看出它其实是言不由衷,破绽百出的。

首先,国阵政府真的如希山要我们相信的,已经放弃了要实现一个以国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国民教育制度的“最终目标”吗?读一读“大蓝图”第4章《建立民族国家》第4.26 节的译文内容,大家就会清楚当年《拉萨报告书》的“最终目标”事实上已经是“大蓝图”的“现行目标”了:

“4.26 教育是在国民团结与融合行动计划下制定各项方案所必须加以考虑的重要方面。国家教育制度必须为一大批年纪尚轻的人民,提供互动与社会化的环境与便利。
• 鼓励实现一个由学前到中学阶段,使用一种媒介语(国语),共同的课程纲要和课外活动,及一种被共同承认的考试和文凭的学校制度。
• 在小学和中学,提供学习我国主要民族语文的方便,作为所有学生的选修科目。”

除了最终目标变成现行目标之外,我国各母语源流还面对宏愿学校计划(暂时搁置不等于放弃有关计划)和数理以英语教学的变质危机,华社有什么理由可以不必再担心了?希山承认华语是世界的沟通语文和工具,并不能改变在我国,马来语是唯一的国语和官方语文,其他语文仍旧处在被歧视、不能自由使用的事实。国阵最近在马六甲举办的“华人新春大游行”和马大当局在校园内举办的“Pesta Angpao” 庆典,中文字一概不准使用,不知道大家心里头的滋味是什么?

“华教课题非零和游戏”,“增建华小已不敏感”,“希望华小媲美中国小学”等都是一些好听的说辞,也反映了向来歧视华教者的心历路程,连说谎都无法自圆其说。首先,是谁把华教课题当零和游戏了?是谁认为增建华小是敏感的了?这绝对不是华教工作者,而是仇视华教、把华教视为国民团结与融合的障碍者的心态,就如上文所引 “大蓝图” 第4.21节的“现行目标”一样, 必然会把华教和国民教育体系对立起来,当成零和游戏;也 必然会认为增建华小是敏感的!

既然增建华小已经不敏感了,就增建吧。就与董教总坐下来,划定增建的地区和数目吧,还谈什么优先搬迁和扩建,什么搬迁学校也算是新华小?讲来讲去,还不是“出掌教育部近3年来,他已批准8 所华小迁校”那一套?华社所要求的,是和国小一样,根据收生的需要增建华小,不是部长根据政治议程和需要的权宜“变通”(搬迁和扩建)和破例“施舍”。

其实,打“微行华小”搬迁的主意也是不对的,因为这等于变相关闭了有关地区的华小。此外,如果希望华小媲美中国小学是真心的话, 也就不会公然推行国小为首选学校, 在拨款、师资、设备、建校等各方面实行歧视政策,就不会把《拉萨报告书》的“最终目标”变成“大蓝图”的“现行目标”。

致于说什么“以具体行动解决华小师资”,这是重复了一千零一遍的“陈腔烂调”,一点新意也没有;说什么“听取各界意见,英语教数理政策研究中”,更是明显的“缓兵之计”。2008年转眼就到,教育部其实已经采取步骤,准备提高学生的英文水平以便贯彻英语教数理的政策,马华公会的立场仍旧十分暧昧,至今还在争取双语出题呢!

在访谈中,希山不拒绝与董教总领导人见面,但前提是“他们必须让我看到一颗真诚的心。” 言外之意,就是这3年来,首相和他拒绝与董教总领导人会面,就是因为对方不够“真诚”,没有让他们看到“一颗真诚的心” – 难怪有心人迫不及待的纷纷表态,高高举起一颗颗真诚的心。

有趣的是,一度因为“诉求事件”被马哈迪医生视为共产党和极端分子的郭全强,现在竟然获得希山的高度评价,称郭氏“是一名让他尊敬、充满睿智的华教斗士”。说他的态度“中庸、理性及容易讨论问题。”

他还特地提起在诉求事件最棘手的时期,郭全强曾与他会面讨论问题(结果当然是让巫青的无理要求得逞了)。当然我们也不会忘记,在第11届大选前,以郭氏为首的董教总从第10届大选提出“大选诉求”的积极抗争,退到宣布“中立”,深受马华和巫统的欢迎。而这一次,在第12 届大选前,已经从董总主席的位置上退下的他又跳出来提出董教总应主动接触巫统和马来人,以消除“误会”云云,也同样受到马华和巫统的欢迎。

希山还强调董教总并非唯一的维护华教组织,说什么“没有任何人可以绝对垄断”华教,说什么“董教总领导人常指他们很难与国家最高领导人会面,但是他们在希望获得他人的友谊之前,可能已是时候重新评估斗争的方式了。” 这和马华和亲政府华团的论调是何等的相似啊!希望董教总的领导人,不会在当权者的称赞和分化声中迷失方向!(7/3/2007)

Tuesday, March 06, 2007

主动向巫统举白旗?

每当全国大选的跫音越来越近的时候, 董教总的动向都会倍受关注, 因为董教总对华社的影响力,毕竟是任何方面(特别是政党)所不能加以忽视的。这也许就是星洲日报2007年2月26日以头版头条大事报导对董总前主席郭全强先生的专访及随后一系列跟进炒作的原因。

在这关键时刻,重温一下董教总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在大选前的重要决策,相信对我们理解董教总当前的处境和可能存在的“隐议程”是有好处的。无可否认,不论是在1982年第6届大选,郭洙镇、许子根等华教“8壮士”加盟民政党,希望从国阵内部寻求突破;还是在1990年第8届大选时,前董总主席林晃升先生等人领导27名华教人士参加民主行动党,以“壮大反对党,促成两线制”;都在当时掀起过政坛巨浪,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我国政局的发展。

发生在1999年第10届大选的华团“诉求事件”,更引起首相马哈迪医生“秋后算账”,把华团领导人比喻为共产党和回教极端派,指他们在大选前对国阵进行“讹诈”,迫使它支持华团的“诉求”,因此恫言要以内安法令对付以董总主席敦全强先生为首的华团领导人。巫青团在民政党领袖的配合下更进一步向诉求工委会施压,令它搁置所谓抵触“马来人特权”的各有关条文。

到了2004年的第11届大选前夕,以郭全强和王超群为首的董教总领导人由于本身的局限和立场,在高压下已经无法坚守阵地,遂宣布董教总将基于“关心政治,超越政党”的既定政策,在该届大选中,保持“中立”。在“诉求”被无理打压,母语教育处于变质危机,多元政治面临严峻考验的关键时刻,宣布所谓“中立”,实际上就是等于放弃积极的抗争。

用郭全强本身的话,就是采用所谓“友好协商的领导方式”,与“主张硬一点” (郭氏用辞)的人分道扬镳,渐行渐远。具体的做法就是向马华及它控制下的华团靠拢,美其名曰改善与各党团的关系。

其明显的结果有二。首先,是董教总变相地放弃了它长期在华教和民权运动中,所扮演的中流砥柱的角色和相应享有的领导地位和威信,逐渐被马华和亲政府的华团所包围、边缘化甚至可能最终被取代。

其次,是“主张硬一点”的人,包括林晃升时代的资深领导人刘锡通律师、新纪元学院院长柯嘉逊博士及董总首席行政主任莫泰熙等人都逐渐被疏远和排斥。叶新田接棒后,郭氏虽然在上述专访中声称他至今还未看出叶氏的斗争方式,但认为他的方向肯定是正确的。看来郭氏至今仍旧把叶氏当作“协商派”的同路人来看待的,至少在处理莫泰熙的去留问题上,他们两人都是坚持莫泰熙非离开董总不可。

在这样的背景下,郭全强在专访中,突然间提出董教总应该采取主动与巫统和马来人沟通,让巫统和马来人进一步了解董教总,同时也让这个华教组织本身去了解巫统的看法和立场,以达致消除双方的鸿沟和误解;而且还要求马华,鼓励首相接见董教总领导人。就如在上一届大选时,他宣布董教总“中立”一样,其动机可能并不简单!

首先,自从新首相阿都拉和新教育部长希山慕丁上台以来,董教总就一直“主动”地要求会见他们,可是就是得不到“浩荡皇恩”的“恩泽”,只好“痴痴”地等。现在,郭全强提出“董教总应主动接触巫统”(见2月26日星洲日报大标题),好像在这之前,董教总是不愿意接触巫统和马来人的,这根本是本未倒置的说法。

而且董教总要求会见和解决问题的明明是国阵的首相和教育部长,为什么搞出一个主动接触巫统和马来人的建议?郭全强建议主动接触巫统的理由说是为了消除“误解”,连叶新田都不敢认同。巫统/国阵的单元国家教育政策,在最近公布的《教育发展大蓝图》中列的清清楚楚,还有什么“误解”可言呢?

郭全强在高压下,老早已经放弃了抗争的立场,从赞同搁置一些诉求条文到宣布董教总在上届大选“中立”,节节败退。现在又届大选前夕,郭氏又提出什么董教总应主动接触巫统和马来人,而且立即引起主流传媒的炒作和马华及亲马华的华团的一致赞赏,希山慕丁也讲了4大版的“好话”,打开双手,准备拥抱董教总。郭全强的建议,如果处理的不好,在客观上只能把董教总进一步推向国阵的怀抱!

董总主席叶新田盼望政府调整政策,这才是本质的问题。但不能只是“盼望”,必须继续“抗争”,而大选正是公民团体以民主方式,提出要求和抗争的最好时机。根据《独立中心》最近公布的调查报告,有60%的华族选民在被调查时表示,在来届大选时将投票给反对党。在这样的局面下,首相和教育部长还能傲慢地不接见董教总的代表吗?

看来董教总目前迫切要做的,不是忙着做“诚意”的表态(之前没有诚意吗?),希望教育部长和首相接见,消除什么“误解”;而是要明确地提出具体的要求,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特别是从教育法令和政策的层面,要求政府必须确保各母语教育源流的生存和发展不受任何威胁和限制,在拨款、建校、师资和设备等各方面平等对待各源流学校,及废除数理以英语作为教学媒介和宏愿学校等。

如果条件允许,应考虑召开华教大会和各族母语教育大会,通过具体的议决,要求朝野各政党给予支持。为了防止再度发生“言而无信”与“秋后算账”的事件,可要求各有关政党,把大会的要求列入竞选宣言内,以示支持的诚意。若不支持,就必须准备在选举中付出代价。这就是民主政治的正常运作和选举的意义,朝野各政党必须尊重公民社会游说和选择支持对象的权利,任何形式的“秋后算账”和“政治打压”,都是不民主和非法的,有关政权必须因此而付出代价。(5/3/2007)

醉翁之意不在酒

回教党和人民公正党(替阵)决定杯葛巴都达南州议席补选, 本来是一件很严肃的政治决策, 对我国议会政治的发展, 可能具有重要的含义。可是,由于半途中杀出一个独立人士黄志彭,串演竞选闹剧,替阵的杯葛局面自然改观。

据报导,黄志彭因为“喜欢竞选”而参选,反正按柜金有人替他出。他的全副竞选机器,就是与父亲及弟弟组成的三人父子兵。他不设行动室,没有竞选海报、布条和标语,也不需要文宣和议题,简直醉翁之意不在酒!

他唯一的大动作,就是印制一千张名片,藉以发表最简短(也最荒唐)的“竞选宣言”,有望列入“健力士” 世界记录。奇文共赏: Suka UMNO PAS Keadilan NGO Saya cintai MCA DAP MIC Gerakan Ta(k) suka Ta(k) cinta BN。(喜欢巫统、回教党、公正党、非政府组织。我爱马华公会、民主行动党、印度国大党、民政党,不喜欢不爱国阵。)

他的父亲和代言人,是民主行动党老干部黄魁令先生。志彭至少受到父亲影响喜欢竞选(魁令参选6次,屡战屡败),而且以一片孝心,准备替父亲“圆”其当议员的“梦”。但从他的所谓“竞选宣言”看来,他似乎别有所图。

志彭这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参选作法,可能并不是出于“幼稚”那么简单。特别是他父亲这位行动党的“老雀”,宁可辞去彭州行动党财政党职,也要坚持孩子参选,这又是何苦来哉?无可否认,志彭参选,在客观上已经破坏了替阵杯葛选举的局面,为国阵粉饰民主、制造声势。

尽管如此,竞然还有评论人称赞他是“不一样的22 岁”,说什么只要他不退选,他就完成连自己也想像不到的贡献,他的生命就没有留白云云!这种和替阵唱反调的主场,呼之欲出。

明显的志彭已经和国阵候选人联手,串演竞选的骗局和闹剧。在宣传方面,由于替阵和民主行动党都明确表明不支持独立人士的竞选活动,巫青团署理团长凯里只好故弄玄虚地抬高对手,说什么:“我们在和‘风’作战,因为我们不知道他是何方神圣,他的策略和议程是什么。”其实,串演闹还需要什么策略和议程呢?

由于志彭在各方面都无法威胁到国阵候选人,国阵现在最担心的是无法动员其支持者出来投票;另一方面,替阵的支持者也可能在当天弃权。这样一来,国阵可能就无法取得预期的多数票,胜得不够光彩。

必须指出,替阵这次决定杯葛巴都达南补选,理由是十分充足的。因为在这之前,选举委员会主席旦士里阿都拉昔阿都拉曼本身已经建议,必须改组我国操作已届50年的选举委员会,使它成为更加透明和公正的独立机构。

他坦诚承认:“已有50 年历史的选举法令,已不适合用在现今年代。社会的变化,并不再给予选举委员会任何空间去确保给予各方面的公正性。”这等于公开承认,在现行选举法令下,选委员已经无法确保自由与公正的选举。

事实上他还建议,联邦宪法应增加有关委任选委会委员的明确条款,以避免执政党在委派选委会委员和选举过程中,拥有绝对的权力,同时确保选举委员会和司法部门一样,享有不受干预的独立性。这项建议,明白表示在目前的选举法令下,我国选委会是受到执政党的控制和干预,并不是一个独立和公正的机构。

这项新的发展,说明反对我国目前的选举法令的时机已经成熟。但杯葛补选本身,并不足以形成强大的压力,可以迫使国阵政府修改选举法令,确保自由与公正的选举。相反的,如果没有其他宣传运动和群众运动的配合,它甚至会被歪曲为不敢面对国阵、怕输和不负责任等,正如卡迪耶新(A Kadir Yasin)的评论一样。

更重要的问题是:杯葛巴都达南后,替阵要往那儿去?它杯葛不杯葛即将来临的下届大选?回教党副主席胡山慕沙(Husam Musa)曾经在《当下大马》的一项专访中暗示替阵有可能会杯葛下届的全国大选,他说:“如果选举委员会和政府不检讨选举中的一些弊端,那么反对党作出意想不到的事也是可能的。”

当然杯葛全国大选和杯葛一个州议席补选,理由可以是一样的,但其影响却不可同日而语,它涉及的层面必然更深、更广和更远。因此,必须深思熟虑,不可信口雌黄,更不可轻举妄动。

个人认为,替阵在下届大选全面杯葛的可能性不大,首先行动党就不会同意,而要回教党自动放弃吉兰丹的政权,也是一件难以想象的事。但若情况真的发展到那一地步,那么我国的政治斗争必然进入一个全新的局面,是祸是福也就难以逆料了!(26/1/2007)

不可告人的“机密”

国阵政府滥权的程度令人吃惊,也“无奇不有”。连政府和水供公司、大道公司等签署的商业合约,也可以被列为“官方机密”,即使是有关的消费者,也无权了解合约的内容。谁要是取得有关文件并胆敢公布其内容,就会触犯所谓的《官方机密法令》,一旦罪名成立,就将被判强制性坐牢一至七年,真是荒唐到极点!

这次大道起价20% 至60%,引起使用者的普遍不满。在《反大道收费涨价联盟》的领导下,至今已经在不同地点开展了4次的和平抗议行动。在最近的两次抗议行动中,警方疯狂地以暴力驱散、殴打(4人受伤)和逮捕数十名参与者,严重地侵犯了人民和平集会的宪赋权利。

此外,在工程部长三美威鲁气急败坏地指责有人“偷窃并展示”政府的机密文件及要他们“付出代价”的压力下,警方遂援引《官方机密法令》,对人民公正党的宣传主任蔡添强、财政卡力依不拉欣、回教党财政哈达医生及行动党非政府组织局主任刘天球,展开调查。警方还到《公正之声》办事处及蔡添强住家进行搜查,结果空手而返。很明显的,当局是企图对有关领导人,特别是蔡添强进行恐吓和迫害,以便瓦解反大道收费涨价的抗议行动。

事实上,蔡添强等人所公布的并不是什么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只是工程部与Litrak大道公司所签署的白蒲大道合约内容而已。让该大道使用者,在面对不合理提高收费的情况下,了解有关合约的内容,应该是完全必要和十分合理的。例如该合约已经明确规定使用白蒲大道的A 级车辆,1998-2006年的收费为RM1.5,2007-2015涨至RM2.1,2016至合约终止再涨至RM3.1。

添强等人认为这合约并没有保护大道使用者的利益,简直把有关收费站当成大道公司的“赚钱机器”。刘天球指出,Litrak公司曾经对媒体公布,它在1998年开始运作的3年后已经回本。据此,时至今日该公司应该已经赚大钱,为什么当局还必须让它无理涨价和继续收费,而且还必须付给高额的赔偿,完全没有讨价还价或调整的空间呢?这些指责都是十分严重的,当局有责任加以澄清。

如果工程部否认添强等人的指责,最简单的做法,就是把有关合约加以公布,并说明事情的原委和真相。正如“全国资讯自由法联盟”在一项联合文告中所正确指出的:“若合约是为了人民的利益,政府应该愿意公布合约;如果是违反人民的利益,政府更应该公布合约,纠正拟定合约时所出现的不透明和黑箱作业。”

总之,如果工程部是在正常、透明、负责任和保护大道使用者利益的情况下签署有关合约,它就应该有勇气加以公布,而不是企图躲在《官方机密法令》的后面!

其实,《官方机密法令》早已恶名昭彰。民主与反贪污运动主席墨哈末依桑(Mohamad Ezam),就曾经因为揭露两位内阁资深部长贪污的证据,而在该恶法下入狱两年,演成“贪污者无罪,揭发者坐牢”的荒谬剧。他之所以受到对付,可能是因为他曾经声称拥有数箱政府部长和高官的贪污证据,而且不断向反贪污局举报,搞到贪污者人人自危,不除掉他难以自保。

依桑指出,曾经许下反贪污诺言的首相巴达威同意以该恶法来对付添强等人,证明了该组织的一向看法,即:《官方机密法令》是用来庇护贪污及其他有计划的犯罪活动,特别是对国家财富的巧取豪夺。

有趣的是,前首相马哈迪医生在和现任首相巴达威,在建半桥与取消建桥计划的斗争中,也曾指责巴达威企图躲在《官方机密法令》下,蒙骗人民。原来老马曾经公布新加坡与马来西亚两国政府之间的来往信件,来说明新加坡曾经同意我国建半桥。老马此举被指触犯了《官方机密法令》。

老马是该恶法的始作俑者,当然不吃这一套,巴达威对他也无可奈何。为了反驳老马的指责,巴达威只好作态“解密”后,发表另几封新马政府之间的来往信件,说明老马的看法是错误的。其实,有关信件新加坡政府早已公布过,“解密”遂成多此一举的“笑柄”!

事实证明,列为“机密”或“解密”完全是根据政府当局的需要,与国家安全根本扯不上任何关系。把两国来往信件列为“机密”,其实是剥夺人民的知情权。建桥或不建桥,本来应以两国人民的利益为依归。两国人民要是真的当家作主,那么对建桥的事除了亨有知情权之外,更应亨有参与权和发言权,因为他们毕竟是纳税人和大桥的使用者。何况两国的友好关系,与人民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

因此,警方调查添强等4名反对党领袖,并不是因为他们真的泄漏了什么国家机密,危害到国家和人民的安全。相反的,他们是在捍卫人民的知情权和大道使用者的切身利益。一切有良知的公民,都必须站出来反对警方企图以《官方机密法令》来恐吓和迫害添强等人,并且坚决反对这项恶法!(9/2/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