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March 06, 2006

华教堡垒 不容破坏

全国校长职工会决定不出席与董教总的交流会后,另行在金马宫酒店召开记者会,以高姿态向董总“开火”,以达到为本身辩护的目的。但其结果可能适得其反:把自已越描越黑!

首先,以《新海峡时报》和《东方日报》刊登有关王国丰悬赏揪拿贪污的校长、家长准备在会场外拉布条示威、董总首席执行长莫泰熙先生接受访问、及由此而产生的所谓董总主席叶新田为“幕后策划者之一”的“传言”,作为拒绝出席交流会的理由,显示出校长职工会缺乏基本的民主素养,以及不敢面对现实的窘态。

王国丰悬赏揪拿贪污校长事,校长职工会主席江秀坤早己发表声明给予支持。可是才过不了几天,就出尔反尔,说什么“树大有枯枝,职工会不会袒护害群之马,但是不苟同刊悬赏启事的做法”,并歪曲事实,说什么“此举无疑将全国1288名校长未审先定罪,对全体校长是极之不公平的”。

既然承认“树大有枯枝,职工会不会袒护害群之马”,那么,王国丰清理“枯枝”和揪拿“害群之马”,职工会不是应该表示欢迎才对吗?所谓“清者自清”,为什么会涉及1288名校长,而且是“未审先定罪”呢?

除非江秀坤心里也承认,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都可能涉及某种形式的“贪污”(例如拿“回扣”或者胡万铎所说的“红包”等),王国丰揪拿“贪污校长”,使他们面对家长和社会的检举,对那些有涉嫌的校长而言,自然是极不光彩的事。但这毕竟是咎由自取,怪不了别人的。校长职工会若要在这见不得光的事件上强出头,其结果除了出丑之外,相信还是出丑!

必须承认,由于我国贪污成风,教育界也难幸免。长期以来,校长收取回扣等,虽然见不得光,却似乎早已成为“理所当然”的事。如果有董事会“不识时务”,存心要校长把即得的利益吐出来,就会被视为“打压校长”,校长职工会就会鸣鼓而攻之!

在校长职工会的眼中,王国丰就是这么一位在一年内“迫走4位校长”的董事长。校长职工会对董总的“一两位新领导人不满”(当然包括董总现任主席叶新田),据江秀坤透露,是因为该会要求董总插手“调解”上述事件,但叶新田却不予理会。根据校长职工会的逻辑,“董总打压校长”的罪名也就成立了。

现在王董事长又公然悬赏揪拿“贪污校长”,还发动家长到交流会现场示威,对校长职工会来说,当然是无法面对的。由于叶新田等不愿摆平“压迫校长”的王国丰,校长职工会就准备要动员“中立的”、“谅解校长”的政党(如马华)和华团(如华总)的领袖,离间董总和教总的关系;离间董总卸任领导人和现任领导人、现任主要领导人和其他领导人之间的关系,阴谋在“以和为贵”的烟幕下,将叶新田等人“摆平”!

直到现在,江秀坤还有恃无恐、大言不惭地放话,现在是“听其(指叶新田)言观其行”的阶段。好像面对家长和社会检举的,不是校长职工会所袒护的“贪污校长”,而是董总领导人。

想“听其言”吗?先听听以下董总支持铲除贪污滥权的坚决表态吧!- - 任何人涉及贪污滥权行为就是违法犯罪,没有任何人及理由可以加以掩盖。对于目前个别家长、董事及群众,发动检举与揭发学校贪污滥权的行动,只要是合理合法者,都会给以全力支持。因为这代表着公民社会中人民群众的觉醒与社会参与,这对促进社会与国家的良好健全发展有利。

此外,董总也要求全国职工会,不要模糊问题的焦点,必须针对董教总坚持的学校董事会拥有管理学校的主权,即“《1957年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和《1996年教育法令》,都肯定学校董事会是管理学校的单位,所管理的权利包括学校食堂、贩卖部、礼堂、银行户口的支票签署及校产管理权等。”

这样明确和具原则性的立场,比起校长职工会颠倒是非的“董总打压校长论”、“枯枝论”及拿出1288名校长当挡箭牌的“曲折”袒护贪污滥权,以“传言”当事实、破坏与董教总的交流会,离间董总与教总之间及董总领导人之间的关系,对董总主席叶新田的“听其言和观其行”的警告等,真可谓是非黑白,一目了然!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也应该是那些被视为“谅解校长”、“中立”的政党和华团的领导人,尤其是校长职工会想加以离间和利用的教总领导人,坚决站在董总的正确立场,和校长职工会的错误立场划清界线的时候。也只有这样,才能迫使校长职工会悬崖勒马,诚心地向董总道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处理和解决问题。

更加重要的是,在向政府当局争取董事会主权及反对教育界贪污滥权的事件上,董总和教总在处境上也许有些差异,但也不是不可调和的。董教总的领导人,甚至整体华社都有责任继续维护和巩固,董教总数十年来由于站在维护母语教育第一线持续的斗争和牺牲,所建立起来的亲密联盟,甚至融为一体的关系。

董教总当前的领导人必须不负社会的信任和委托,不允许任何人或团体,以任何问题或理由作为藉口,从内部破坏这座母语教育的堡垒。维护或破坏董教总这座母语教育的堡垒,就是维护华教或破坏华教的试金石。只要董教总继续站稳维护董事会的主权和反对贪污滥权的基本立场,相信它仍旧是母语教育一面鲜明的旗帜,屹立不倒!(5/3/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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