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07, 2005

改变警察国的形象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2005年11月30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复记者的提问时说,中方对数起中国公民在马来西亚受辱事件表示“严重关注”,并已多次向马方提出严正交涉。

他说:“我们注意到大马政府高级官员表示将就此事进行认真调查,中方将继续敦促大马政府严肃、公正地调查和处理这些案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旅居马来西亚公民的尊严和人身安全。”

上述简短声明明确地表明了中方:
1. 不把该国公民在我国受辱事件视为个别的事件;
2. 已经多次向我国就有关事件提出严正的交涉;
3. 敦促我国严肃、公正地调查和处理这些案件,将肇事者绳之以法;
4. 敦促我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旅居我国的中国公民的尊严和人身安全。

如果说弱国无外交的话,正在迅速崛起的中国,自然不容该国的公民在我国连续受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首相阿都拉在得知中国女郎又在警局受辱,而且还被偷拍成录像到处流传,自然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因此,他在第一时间里,就决定派遣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卡立,立即前住中国,向中国政府道歉并澄清我国无意刁难中国人民,也不认为中国女性到我国的目的,是从事不良的工作。

首相希望藉此挽回中国人民,特别是旅客对我国的信心。但看来这次中国,并不准备轻易地就接受我方的道歉。因此,我国国内事务部长中国之行,至今还未能敲定日期。

无可否认,首相这次是极其认真和积极地处理有关的问题。他认为此案为“警方的耻辱”,因此直接指示全国副总警长慕沙哈山彻查有关事件,不得有任何隐瞒。据报导,在短短的数天内,一份有关该案涉及人物的身分,事情为什么会发生等详情的报告,及另一份有关四名
中国女姓旅客受辱事件的报告,都已经交到副内安部长诺奥玛手中。

但令人遗憾的是,可能由于积习难改,全国副总警长和副内安部长,一面进行调查,一面则公然为涉及的女警员辩护,说什么她是根据
“常规”(standard prosedure)办事;说什么确实有“搜身”
(body search) 的条文,只是对有关条文可能有不同的诠译而已。
。他们发表这些不合时宜的言论,除了受到法律界人士的驳斥之外,也引起公愤。因为他们的言论,已经公然违背了首相的指示。

11月28日,首相从马尔他出席英联邦国家首长会议一回国,在听取了全国总警长巴克里的汇报后,立即举行记者招待会,宣布将组成一个独立的机构,以调查中国女郎受辱的事件。紧接着又公布了该独立调查机构的人选。首相如此认真的态度和快速的行动,在国阵确实是少见的事。

但政府高官,如副内安部长诺奥玛并不认同首相的苦心,还不识趣地说什么“外国人若认为大马警察残暴,请回去”之类的糊涂话。难怪立即被首相斥责,指诺奥玛的言论已违背了政府的立埸与政策,即我国欢迎外国的客人前来我国旅游、深造、寻求医药治疗或经商。

诺奥玛被迫道歉,但却不负责任地指他的谈话已经被记者错误诠释。《独立新闻在线》把他的有关谈话录音挂上网,让读者亲自点击收听,证明他在说谎,不让他抵赖过关。这种勇敢地给予说谎者迎头痛击,严正地维护传媒工作者的专业尊严的作法,真是大快人心!

不论是我国公民还是外国人士,在我国警局或拘留所受辱或被虐待,绝对不是什么孤立的事件。数以十计甚至百计的事件已经陆续被揭发出来,有的已经作了宣誓书呈交给法庭,有的已经向我国人权委员会备案。警方的滥权行为,甚至使一些被拘留者丧失生命。因此,不止是涉及中国公民的案件必须彻查,涉及我国公民的诸多案件,也必须彻查,才是公平的作法。

最后,我要引用我国律师公会主席,杨映波先生的一段精辟而中肯的言论,作为本文的结束。他警告说:“如果我们仍然还是采取不足够的行动,如果我们还是在不断否认中继续睡觉,如果我们轻视我们的问题,如果我们不敢承认我们的严重问题是好几十年来我们的疏忽及逐渐腐化的结果,那么,正如首相署部长拿督那兹里最近所担忧及值得赞赏地指出的:不需要太久的时间,到时要制止我国变成十足的警察国,已经是太迟了。”

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国早已是警察国。无论如何,采取有效行动还受害者公道、严惩犯罪者及确保今后不再发生类似的事件,已经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1/12/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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