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07, 2005

结束“吃死猫”的时代吧!

在我国,因为部长是“尊贵的”,所以没有人敢骂部长为“大笨蛋”,就算他真的是。不过这一次,我国副内安部长诺奥玛,就没有这么幸运了。他的同僚竟然向英国广播公司的记者,狠狠地咒他是“an idiot”。

正当我国因为中国公民受辱事件而蒙羞、而为千夫所指,就算要派部长去向人家道歉,人家都还不肯轻易放过的时候,有人却不识时务到说什么“如果认为警方残暴,就回去罢”这种昏话,这种人肯定是个“大笨蛋”!

一个女警员,指示女拘留者脱光衣服,拉耳蹲站,而且被偷偷地录了像,到处流传。正当举国举世哗然,共同声讨的时候,他却为她辩护,说她只是依照常规(standard procedure)办事。意思是说,裸体
拉耳蹲站是例行公事,女警员只是受命行事,并没有什么错误可言,犯错的只是偷录像者,而不是事件本身!说这话的人,肯定是个“大笨蛋”!

被反驳了,还不认输。还强辩确实有“搜身”(body search)条文的
存在,只是诠释不同而己。把“搜身”诠释为“裸体拉耳蹲站”真是阂人听闻。致于说这是我国警局或拘留所的“常规”,等于公然承认警方对拘留者人身尊严的践踏,也即野蛮的警察国的所作所为。写到这里,我倒希望只是我们的部长愚蠢,而不是我们早已生活在恐怖的警察国里了!

有着上述“离谱”的“诠释”记录,当他指谪记者们错误地、负面地“诠释”他的意思时,他也许是以自己的诠释能力来衡量记者们的诠释能力吧!其实,首相在斥责诺奥玛时,已经为他那句简单明了的话--如果认为警方残暴,就回去罢,提供了最完整的诠释:诺奥玛的言论已违背了政府的立埸与政策,即我国欢迎外国的客人前来我国旅游、深造、寻求医药治疗或经商!

因此,他若低头接受首相的斥责,就等于承认他有讲过这句话。否则,他根本就没有错,为什么需要道歉呢?他当然也知道,录音录像已经是目前传媒最基本的工具,讲过的话根本就抵赖不了。可是,他为什么还想抵赖?还是抵赖了?是不是因为在过去,许多部长都讲过“错话”,结果都是靠让新闻从业者们“吃死猫”而一一过关呢?

如果我说时代不同了,他也许还不相信。倘若不信,就请他上一上《独立新闻在线》,点击一下有关新闻,听一听他自己有关发言的录音吧!

每当部长或其他政府高官讲错话,新闻从业员就要被迫“吃死猫”的时代,一定要让它成为历史!为了捍卫新闻从业员的人格、尊严和专业精神,我建议代表他们的团体,例如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
(NUJ)等,勇敢地站出来完成这项历史使命!

除了对“吃死猫”事件提出严正的抗议之外,还应该要求诺奥玛收回“死猫”,并公开向记者们道歉。如果还没有新闻从业员的代表团体敢于开罪“尊贵的”副部长,至少当天在埸、被指为错误及负面“诠释”诺奥玛有关言论的新闻从业员也应该为了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专业精神,而勇敢地站出来抗争。

如果竟然没有任何当事者敢于站出来与“尊贵的”部长抗争,那么只好“卑贱地”认命,疼苦地、极不光彩地继续“吃死猫”!这就是“吃死猫”文化能够生存的主客观条件。

无可否认,抗争的客观时机早已成熟,新闻从业员“吃死猫”的时代也必定会成为历史。但是,总得有人挺身而出,来完成这项历史任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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