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蹲案自从独立调查庭证实,偷拍片段中的受害者不是中国公民,而是一名本地马来女子之后,案情有“急转直下”之势。警方滥权羞辱被拘留者似乎已不是问题,而种族因素、报章错误报导与“渲染”,才是引起中国人民不满和造成国家形象受损的真正原因。
紧接着就有国安部要对付中国报的传言,以及该部在去年12月19日限令《中国报》针对“报道不确实新闻”作出解释的报导。今年1月5日《中国报》晚报封面版在一则启事中,承认该报在报导裸蹲案时曾“误将该名女子指称为中国公民”,因此宣布该报总编辑庄宗南及执行总编辑黄兆平辞职,以负全责。
中国报记者把有关受害人误认为中国公民,实为无心之过。因为裸蹲案的情节,和之前被揭露的4名中国女郎裸体受辱的情节,颇为相似。而且该报11月23日晚报的错误标题“中国女子裸照流传”,在第二天的日报中就更正为“可疑脱光录影流传”。
中国报更正之后,其他语文的主流报章仍旧以讹传讹。此外,国内事务部长阿兹米在旅游部长阿末札希的陪同下,还在12月7日赴华向中国表示遗憾及歉意,并解释“赤裸蹲站”是警方检验可疑嫌犯可能匿藏毒品于下体的方式,并未把有关的“混淆”,加以澄清。甚至首相和副首相,也可能一度误会受害者是中国公民!
因此,中国报所犯的错误,相对而言应该是最轻的。因为第一,它是无心之过,而且在第二天就加以更正。第二,首相、副首相和各有关的部长很容易就可以弄清楚事情的真相,更不应该发生“混淆”。第三,被首相指示调查此案的全国副总警长慕沙哈山及副国安部长诺奥玛没有及时澄清受害人的真实身分,造成中国人民火上加油,他们的失责是最明显的。
可是,偏偏只有最无辜的中国报两名总编辑(为什么是两名,而不是一名?),必须负起全部的责任。向弱势的华文报开刀,以中国报的两名总编辑作为“代罪羔羊”,至少可以达到以下两项目的:既企图以种族的色彩来转移警方滥权的本质,又可以“杀鸡儆猴”,使各报老板,人人自危,自动收缩言论自由的空间和底线。
中国报的两名总编辑,可以说是被马华公会给变相“出卖”了。马华公会控制媒体在先,把社会“公器”沦为党的“私产”,公然践踏新闻自由的原则,已经是对不起华社了。
现在又以挽救中国报为名,屈服于国安部的压力,“牺牲”该报两名总编辑,以转移警方滥权的本质和真相,把裸蹲案歪曲为媒体“错误报导”和“渲染”的结果。其实,中国报所犯的错误,向读者公开道歉,以示负责,应该已经足够。
两名中国报总编辑被无辜“牺牲”后,马华总会长黄家定还大演“双簧”。私底下,他大谈如何“去卒保帅”--牺牲两位总编辑以保住中国报的晚报和出版准证。马华俨然变成捍卫华文报的幕后“英雄”,而两位总编辑则是为了华文报业在前线“壮烈牺牲”了!
众所周知,在巫统/国阵面前,马华最善于“委曲求全”。老实说,玩种族主义,马华碰上巫统,就如“小巫见大巫”,永远注定是输家。可是在华社面前,又总是想装扮成“民族救星”的样子。即使是未战先败,也会伪装出一副“已尽全力”的无可奈何!
中国报的两名总编辑,明明是被无辜地“牺牲”了,家定还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说什么“马华不干预中国报运作”;“不认为中国报有什么问题,一切操作正常”;“中国报在这事件上已负全责,专业地处理问题”;“中国报有处理问题的智慧”;及“现在已经水落石出”等,企图淡而化之。
马华控制了中国报,他却说不干预中国报的运作;两名总编辑被牺牲了,他却不认为中国报有什么问题;在国家权力的强制下被迫辞职,他认为是“专业”地处理问题;无辜地成为“代罪羔羊”,他说处理问题有智慧;简直是颠倒黑白,一派胡言。
事实证明,作为国阵的弱势成员党,马华除了妥协之外,根本不敢抗争,也无法保住它本身的利益。在维护新闻自由的原则方面,对它更不应抱有任何幻想,因为它本质上就是巫统的帮凶。例如它在推行数理英化的妥协方案,或在中国报事件上,就动用它的影响力,控制传媒,扼杀不利它的言论。
令人遗憾的是,主流传媒的工作者,包括被无辜牺牲的两名中国报总编辑,及有关的新闻从业员组织都未能站出来维护新闻自由的原则。无论如何,叶瑞生等人代表54个联署团体向人权委员会提呈备忘录,提出三项诉求:一、针对《中国报》遭国安部秋后算账事件召开公开听证会,调查政府滥权;二、采取行动敦促政府废除要求媒体每年更新出版准证的条列;三、敦促政府立法保障讯息自由。
人权委员会代表西瓦苏巴马廉在聆听代表们的投诉及接领备忘录后,表示他将在下个月的人权委员会会议上提出联署团体的三项诉求,以便决定是否召开公开听证会,调查《中国报》事件。代表们向集合在楼下100余名各组织抗议者汇报投诉的结果,并承诺将跟进有关事件的发展。(14/1/2006)
Thursday, January 1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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