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22, 2005

马华不应继续自欺欺人

我国种族政党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声称代表和维护有关族群的意愿和利益。可是在实际上,它们时常乖离、甚至把有关政党的意愿强加在它们所声称代表的族群上。这些种族政党的立埸,往往是“政治妥协”的产物。马华对华小以英语教数理科目的最新立埸,再度证明了这一点。

董教总、华总、七大乡团协调委员会、校友联总、留台联总、南大校友会及全国校长职工会等八大华团在2005年10月26日所达致的,坚持华小的数理科必须以母语教学及考试的共识,可说是最具代表性的华社意愿。

八大华团会后所发表的共同文告,明确表明:
· 以英文教数理,不但无法有效提升学生的英文能力,反而影响学生学习数理的教育素质和造成心理压力。
· 若小学六年级评估考试,数理科以英文做为考试媒介语,将导至华小只剩下华文科以母语做为教学和考试媒介语;华小将丧失以母语做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本质。
· 支持政府提高国人掌握英文的努力,但需依据语文教学的原理。

八大华团的上述共识,基本上是根据董教总坚持母语教育的立埸为出发点。由于董教总已经先后和民政党及马华,就华教课题进行交流,马华应该十分清楚华社上述共识。如果马华一如它所声称的,代表和维护华社的共同意愿,它就有义务和责任根据八大华团的上述共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案。

可是根据11月5日传媒的报导,马华总会长黄家定却宣布了马华对有关政策的所谓“非常鲜明和明确”的立埸:
· 华小数理科,无论是1至3年级或是4至6年级,都应以华语为主要的教学媒介语。
· 真正符合华小本质的,就是确保华语是华小的主要教学媒介语,这是不容质疑的。
· 在确保华小不变质的同时,兼顾华小生升上中学时,能够克服英语教数理的挑战。

马华的所谓“非常鲜明和明确”的立埸,其实是它的妥协性的“2-4-3方案”的延续,是乖离了八大华团的“坚持母语做为华小数理科的教学和考试媒介语”的共识的。

因为马华主张“以华语做为华小数理的主要教学媒介语”,事实上就是有如“2-4-3方案”一样,以华、英两种语文作为华小数理的教学媒介语。马华对考试媒介语避而不谈,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因为教育部除了曾经表示过在2008年,华小数理科将以英文出题之外,并没有答应过以华英双语出题,学生可选择华文作答。

马华说过“以什么语文教学,就以什么语文考试”,要华社相信华小现在是以华、英双语教数理,所以2008年将以双语出题,届时华小学生可以选择以华语作答。可是,教育部似乎有另一套想法,他们把“2-4-3方案”当成是过渡性的方案。当局认可的只是以英语教学的部分,以达致和国小、淡小在课程和考试的统一,当然也包括和国中衔接的问题。

如果教育部坚持在2008年各源流小学数理以英文统一出题,那么马华声称的以华文为华小数理科的主要教学媒介根本就无法实行。因为可以预见,“功利”的家长们将会要求学校以英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确保孩子们能够应付英文出题的试卷。

结果不论各有关方面如何为本身的方案辩解,华小的实际做法,很可能还是逐渐移向以英语课本和媒介为主,以华语课本和媒介为辅,进行效率不高的翻译教学或重复教学。最后,也很可能还是要乖乖地去参加以英文出题的数理考试,因为巫统坚持的事,马华公会或民政党基本上是无能为力的!

家定说:“我们认为,真正符合华小本质的,就是确保华语是华小的主要教学媒介语,这是不容质疑的。”这话可圈可点,因为这正是我国教育法令所定义的华小的本质。对国小和淡小而言,也同样适用。

当年马哈迪心血来潮,在我国推行中、小学数理科以英语教学,其实是违背我国教育法令所赋予各源流母语学校,以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的权利。当年马华不敢以我国教育法令的规定为根据,为我国各源流母语学校请命,而是大搞妥协、折衷的“非驴非马”的“半天吊”方案,是埋下目前两难困境,及可能过不了2008年大限(指华小数理科考试媒介)的根本错误所在。

现在马华的总体策略,应是回归华社的共识,以我国教育法令所赋予的权利,坚持各源流母语学校以母语作为主要教学媒介,包括数理科在内。不能设想,国小和淡小数理科以母语教学的权力失守,华小反而可以保得住。正如很难设想,当国小和淡小必须以英文作为数理的考试媒介的时候,华小独能以双语出题,而学生则可选择华文作答。

坚持各源流中、小学数理科以母语教学和考试,才是真正“鲜明和正确”的立埸。以这立埸为出发点的解决方案,才是正确的解决方案。任何“2-4-3方案”的延续,任何“折衷”、“兼顾”的一厢情愿,最终都可能过不了2008年的“大限”。因此,在这关键时刻,马华不应该继续“自欺欺人”了!

根据以上的简要分析,华社维护母语教育,是不能依赖马华的。目前更为重要的,是唤醒各族人民关于我国教育法令赋予各流源母语教育的权利。联合各源流学校的有关方面,进行联合抗争,也许更为有效。除了发文告,开研讨会之外,是否可以考虑一些新的斗争方式?

例如是否可能从各源流小学中,各找出一间小学,联合起诉有关当局,指它侵犯教育法令所赋予各源流母语学校以母语作为主要媒介语的权利?如果独大有限公司当年可以起诉政府,为什么现在不能呢?何况我们的出发点是母语教育,而不止是华文教育而已!(5/11/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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