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November 08, 2005

停止迫害大专同学

“说一套,做一套”,是国阵实政的基本特点。最新的例子是我国高等教育部长沙菲益在国会高谈将检讨已经施行了34年的《大专法令》的同时,一些大学当局却准备以该法令来对付争取校园民主的大专学生,让人深感受骗。

据报导,有关大学当局已经援引大专法令,准备对林仕妆等8名大专生采取纪律行动。就以仕妆为例,她的“罪状“有二”:第一,煽动学生杯葛今年9月29日的校园选举;第二,参与今年10 月7日在国家
回教堂前的集会,该集会的目的是游行至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以呈交 有关2005/2006年校园选举的报告。

校园选举是校园民主的实践,而赞成、反对和杯葛等,都是民主的基本范畴和权利。大专生若有不满,以和平方式集会、游行和呈交备忘录等,也是他们应享有的宪赋权利,不应受到质疑和剥夺。特别是人权委员会是法定维护人权的机构,向它提呈备忘录可说是天公地道。因此而受到对付,简直是天大的笑话!

“杯葛”校园选举,是学生们为了抗议不民主的选举条规,被迫采取的行动。“杯葛”意味着放弃参选,让对方胜出。因为学生放弃了竞选的权利,所以杯葛可说是消极的行动;但它也可以通过暴露选举的不民主,和争取革新选举条规,而达到化消极为积极的目的。

因此,杯葛本身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采取杯葛行动后,如果没有其他后继行动加以配合,以达到化消极为积极的目的,其结果很可能会使学运陷入更大的低潮,不利于维护校园民主和学生自治的长远目标。

既然杯葛是一种自觉放弃权利的行动,它当然没有抵触任何民主的原则。相反的,强迫别人充当民主的橱窗,为不民主的选举条规和制度涂脂抹粉,倒常常是扼杀民主者的伎俩。

在1969年,劳工党与人民党组成的社会主义阵线,也曾经认为我国民主已经死亡,而号召杯葛该届大选。无独有偶,当时许多左翼干部也曾因为号召杯葛大选而遭受到对付。在不民主的游戏规则下,强迫别人下埸自取其辱,事实上也是一种强奸民主的作法。

当权者应张大眼睛,回顾一下国内外的学生运动,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论是1919年发生在中国的五四运动;1968年发生在法国的学潮;近年来发生在印尼、菲律宾和泰国等地,学生广泛参与的人民力量运动;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全世界学生参与各殖民地人民,反帝反殖的解放斗争和大规模的反战运动;及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及七十年代的学生运动等;都绝对不止是和平集会、游行和呈交备忘录那么简单,那么温、良、恭、俭、让!

我国大学生如此驯良,如此奉公守法,我国各大专院校的行政当局还是不肯放过他们,还要援引《大专法令》来对付他们,是不是要迫使他们更加激进化、甚至被迫转入地下进行非法的颠覆活动,才肯罢休?

必须强调指出的是,这次五所大专院校维护校园民主的候选人集体杯葛选举,是有他们的理由的。从学生团体所发表的文告,及传媒的报导和评论,可以看出校园民主与学生自治的原则,显然已经受到粗暴的践踏。校园选举似乎不再是学生自己的事,而是副校长、学生事务局甚至校园保安等可以任意加以干预和操纵的。

学生不被视为实践民主的主体,他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并没有受到应有的尊重。他们不但无权参与校园选举规则和制度的制定,甚至连被谘询都没有。大学当局垄断了决策权,而且制定了一千零一条规则来规范和限制他们。

更加离谱的是大学当局和主流传媒,硬把学生二分为“亲政府”和“亲反对党”两大集团。有关当局和校园外的政治势力据说一早就召集各“亲政府”的组织(例如宏愿俱乐部等)进行部署,确保“亲政府”的候选人能够取得胜利。

有关当局对候选人的参选条件,进行了许多不合理的限制:例如学术成绩、口才、过高的押金、校方行政人员的签名、不准结盟等。竞选活动也流于形式,不但日期短,竞选活动的地点、时间,宣传的内容、方式,宣传品的形式、内容、数量,张挂或分派的地点, 投票的方
式等,一切的一切,都详细加以规定。校园保安人员,还在三更半夜,突袭女生宿舍,搜查“非法”宣传品,好像美国情报局,突袭搜查“恐怖分子”嫌疑犯一样煞有其事。

学生们最后要求校方允许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派代表监督这次颇具争议性的校园选举,确保它能自由与公正地进行。连这么合理与起码的要求也被拒绝了!学生们是在这种百般无奈的情况下,才决定杯葛这次选举的。因此,如果有谁应该出席听证会,及被纪律行动对付的话,应该是涉嫌干预和操控校园选举的有关方面,而不是仕妆等开展维护校园民主和学生自治斗争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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