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社目前正值多事之秋,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最新的舆论焦点,涉及在双十节宣告成立的留华同学会与留台联总所产生的矛盾。如果处理的不好,甚至可能扩大为两会不必要的对抗。
存在已超过30年的留台联总及其26个属会,是历史的产物。同样的,留华同学会的诞生,也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因为越来越多的留华学生的福利毕竟需要有人照顾,若要留台联总来照顾他们,可能就不那么“名正言顺”了。此外,留华同学也必须和留台同学一样,组织起来,对社会作出回馈。
台湾海峡两岸的统独斗争,是客观存在的政治课题。如果说,留台同学会或留台联总的名称本身,可以不涉及支持“一中”或“台独”的表态的话,留华同学会的名称,在定义上可能就无法避过这一关。
很难想像留华同学,会为“台独”着想,刻意回避“留华”(或“留中”)这约定俗成的名称。为了决定港台澳地区的同学是否有资格成为会员,就必须把“中国”(简称“华”或“中”)加以定义,统独课题就自然牵涉进来了。留华同学会在章程中把“中国”定义为“含中国大陆、台湾及港澳地区”,也即认同了“一中”的立埸。
留华同学会,在对“华”下定义时,虽然无法回避“一中”或“台独”的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有意突出统独的矛盾,或存有与留台校友会或留台联总对抗的动机。留华同学会主席陈志成和署理主席王瑞国,在记者招待会上不断强调同学会作为文教团体及为同学提供服务的宗旨,尽量回避统独的议题,也说明了这一点。
留台联总日前发表的文告,也没有在统独课题上做文章。首先,它声明该会前会长陈志成筹组成立的留华同学会纯属个人行为,与留台联总完全无关,也与留台联总属下全国26个留台属会无关。陈志成对此不可能有任何异议。
其次,文告强调:“留台联总与各属会数十年一路走来、始终如一,绝不会因任何外来因素而受影响,将一如既往继续贯彻与落实为留台人谋取福利的创会宗旨,继续扮演好协助学子赴台升学的工作。”这点也无需置疑。个人认为,留华同学会目前的工作重点,应放在台湾以外的地区,以达到分工的目的。
文告的第三点,有点语焉不详,较具争议性。文告说:“留台联总吁请所有留台人坚守岗位,维护和巩固现有的留台组织”。这是维护自己组织的作法,无可厚非。
但若留台留华两会,都互不限制对方会员入会的话,文告接下来所说的“不鼓励擅自加入留华同学会,避免造成混淆的局面,引人非议”,则有过度反应之嫌。如果“造成混淆”是指声明第一点的顾虑,不是澄清了吗?“引人非议”之说似乎有些牵强。
从一些评论报导的字里行间,感觉到留台联总前会长及现任顾问陈志成,与现任留台联总领导层之间可能存有人事纠纷,以致陈君筹组留华同学会,被视为“另立炉灶”,给人一种“闹分裂”的印象。
如果因为涉及人事问题,而影响到两个组织之间的关系,对双方的组织来说,都是极不公平的。因此,严格区分个人恩怨(若有的话)和组织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必要的。
致于留华同学会的成立,若“不经意地牵动中台在海外的统战神经”,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如果中共把留华同学会,当成“一中政策”的统战对象,或台湾民进党政权拉拢留台联总支持它的“台独政策”,也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问题是我们无须因为统独的分歧(应允许会员对统独问题持不同的立埸和看法),而闹组织上的分裂或组织之间的对抗,因为对双方组织而言,统独问题不应取代同学会章程里所列明的宗旨,而提高到势不两立的原则对抗。
相反的,留台联总和留华同学会,都应在照顾会员的利益,及维护母语教育和民族文化等方面,与董教总为首的华团领导机构,紧密配合,作出各自的积极贡献。
目前,双方所应该体现的,应该是更大的宽容和谅解。各有关方面,亦应停止发表不利团结的言论,让大家先行冷静下来。只有认清了矛盾的性质和采取正确的处理方式,才能解决组织之间的问题。也许在适当的时候,双方有必要坐下来,为促进双方的团结和谅解,作出努力!(14/10/2005)
Saturday, October 22,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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