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March 23, 2007

阿米尔与马共的故事

阿米尔莫哈末(Amir Mohammad)所拍摄的两部记录片 - 《最后的共产党员》和《村民,你好吗?》- 连续被当局禁映,既无意间奉红了他,也引起各界对马共课题的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些发展,相信并不他和当局所预期的,真是“世事难料”啊!

从《东方日报》记者陈富雄对阿米尔的访问(参阅2007年3月15日《名人部落》),可以知道后者的一些心路历程。七年前(他现在35岁),他取得了律师的学位,也尝试考取执业证书,但仅仅两个月,就无法忍受“好像回到初中一的那种感觉”。为了“好玩”,他竟拍起电影来了。

受访时,他承认拍记录片连剧本都没有,只希望遭遇的变数能给他自已带来“惊喜”,同时也点燃别人的思想“火花”。这一次,他拍《最后的共产党员》的动机也十分单纯。他说:“没有人叫我去拍它,不是为了钱,也不是对共产主义有兴趣,或是要成为历史学家,只是为了填补青少年一些无知的空白,想知道的更多一点而已。” 单纯的动机,使他毫无顾忌地直闯马共课题这长期的“禁区”。

他毫不隐瞒自己对政治没有好感。他说宁愿去挖掘德士的课题,也不会投身政治。因此,他根本没有想过要“美化”(或“丑化”)马共。对“政客”,他更是不客气地给予批判。他比喻道:“一个国家只以政客来代表,麻烦可就大了。你想像一下,美国人全都是布什的话…。”

连续两部有关马共的记录片被禁映,使他感到“自己是被逐者”,也许有些失落。但他并不後悔自已是第一个站出来拍马共故事的本地人。他反问道:“当英国广播公司和澳洲电视台掌镜拍马共(的故事)时,我们没有抗议;但当本地人挺身出来拍时,却有反对的声音。”他显然不认同这种“妄自菲薄”的情意结。

他坦率、自我但不唱高调。例如他说当年他流学外国,理由只是为了要离开我国,念法律则是因为它较容易读;现在没有想要移民,只是因为这里的食物太棒了!他不好为人师,更拒绝“我是为群众做事”之类的“谎言”。他说他不喜欢写作,写专栏只是因为喜欢“写完了”的成就感。作为艺人,他除了具有感性情怀之外,也有一颗清醒的理性头脑。他对当局7点禁映理由的14点反驳,可资证明。

当局禁映的7点理由可概括为:

1. 影片主题似乎是把马共的斗争描绘成神圣及值得赞颂的。
2. 马来西亚政府对马共不公平,因为没有珍惜他们的斗争。
3. 只讲述马共的立场和斗争目标,俾社会同情及珍惜他们的贡献。
4. 批评马来西亚政府没有像泰国政府一样提供土地、房屋和基本设施给前马共成员以维持他们的生计;批评政府,君主立宪制和马来人。
5. 争议前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导致《华玲和谈》的失败,其实是马共拒绝放下武器。
6. 把前马共成员的斗争和反英殖民主义的马来英雄们(如Datu’ Bahaman, Mat Kilau, Tok Gajah, Dato’Maharaja Lela, Tok Janggut 等)并列,歪曲历史事实。
7. 因为此片的事实正确(注:原文如此)故不适合公众观看。此外,对马共的前受害民众及保安人员而言,也将引起他们的痛苦记忆和敏感性。

正如我国历史教授谢文庆博士的研究成果所显示的,我国首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前副首相敦依斯迈医生及另一副首相敦嘉化巴巴,都曾经在他们的回忆录或著作中,公开承认马共和其他左翼力量在争取我国的独立斗争中,曾经作出他们的贡献。

因此,承认马共在抗日、反英和争取国家独立的斗争中作出贡献,是符合历史事实和公允的。基于同样的理由,把前马共成员的斗争和反英殖民主义的各有关马来英雄并列,也并不过分。此外,东姑导致《华玲和谈》的失败也早有定评,因为东姑在英帝的指使下要求马共“投降”,毕竟是历史的事实。同样的,泰国政府比我国政府更加善待在《合艾协定》下放下武器的前马共成员,也是我国政府无法加以否认的事实。

在战争期间,双方各有伤亡,也是无可避免的。若要追究,首先应该追究的应该是和谈为什么会失败的历史责任。时至今日,既然已经实现和平多年,既然早已化敌为友,就不应该再片面和单方面地强调历史的“痛苦记忆”和“敏感性”,以达到煽动对抗情绪或要胁对方的目的,这样做是不符合和平协定的内容和精神的,不可不察,也不应该重复地、不负责任地使用这一招。

在以上的大背景下,细看阿米尔从治安、影片级别、客观采访、官方诠释、警告字幕、国际影展、宏愿原则、人民的成熟度、签署承诺书、冷战结束、多元观点和尊重异议者的权利等方面所提出的14项有关《村民,你好吗?》禁令应该解除的理由,除了显示出作为律师严密的逻辑性之外,还很幽默和具讽刺性,值得详读:

1. 禁映的理由全属对历史的诠释有异于官方的论述,而未涉及治安问题,给予警告或裁剪就够了。历史的诠释不是一成不变的,近50年来对汉都亚(Hang Tuah)和汉惹霸(Hang Jebat)诠释上的争议不休,就是一个例子。
2. 如果此片不适合社会大众观赏,可如处理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一样,限制性放映(tayangan terhad)。
3. 当局分不清很基本的一点,即“影片所讲的”和“片中受采访者所讲的”两者之间的区别。本片导演只是客观摄制,不加旁白,让观众(对受访者的见解)作本身的判断。
4. 由于政治的因素,此记录片可列为18PA级,以供满18岁的成年人观看,因为他们已通过国家教育制度,熟知有关问题的官方诠释。
5. 本片放映前,可打警告字幕如:“马来西亚政府的警告:禁止共产主义思想,不许模仿此片中危险的意识形态!”有关字幕可加霓虹灯的闪烁效果,末端的感叹号一个若不够,可加至五个或十个。
6. 看过反共宣传片Jungle Green Khaki Brown 的人可以看此片,他们不可能受到片中老人对话的影响。
7. 本片曾在柏林国际电影节首映。地点就在柏林倒塌的围墙附近,近千名柏林人民观看此片,尽管他们也经历过东西方冷战的祸害,但并没有观众抗议、晕倒或发狂。
8. 禁映此片有违2020宏愿所推崇的一些原则,如“自由的精神”、“成熟的民主社会”、“进步”及“互相忍让与开明的社会”等。
9. 本片极可能和《最后的共产党员》一样,将获准在新加坡上映。同样经历过紧急状态的新加坡人民比我国人民更加成熟,我们不会觉得难堪吗?
10. 可以要求想看此片的人,和大学生、讲师和公务员一样,先签署“承诺书”(Akujanji),保证即使在睡梦中,也不实践共产主义思想。
11. 近10年来,与共产党比较,有更多的人受到飙车族(Mat Rempit)的危害,但却有3部有关飙车族的影片在全国放映。为什么不尊重飙车受害者的感受?
12. 早在1989年冷战已经结束,我国已经和中国、古巴等共产国家建立非常良好的关系。共产主义的课题还有什么禁忌可言呢?
13. 今年我国将庆祝实行民主制度50周年。在民主国家里应允许多元观点的存在,否则,就无异於一些共产国家和神权国家了。
14. 去年当《最后的共产党员》被禁映时,有数十篇评论出现,我们可以认定这群人是想看被禁映的两部记录片,正像有人选择要看Remp-It 2 一样。

看来阿米尔的14项反驳,已经暴露了官方的话语霸权和诠释霸权。作为艺人,他在追求“自我”充实和给别人带来“惊喜”的过程中,无意间已经对官方霸权和独断进行了“颠覆”,打破了拍摄、关注和讨论马共课题的合法性和必要性,官方的“马共暴徒”形象,开始逐渐为民间的“抗日反英斗士”形象所取代。越来越多的人会像阿米尔一样,开始亲切友善地问候马共成员:“Apa khabar Orang Kampung?”(16/3/2007)

1 comment:

苏完尼瓜尔佳•明轩 said...

很支持阿米尔对真理的坚持和
实现自己的愿望的勇气!
就像本宫想当年提起勇气,建立起自己的储秀宫,实现自己的梦想一样!
为自己的信念而坚持下去!